2010-05-14
红包处理规定为何羞羞答答
据2010年4月28日《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出台新规定,凡是索要红包医生直接认定考核不合格。这本是件值得肯定和高兴的事,但笔者看了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要有个伤风头疼之类的毛病,更何况现在我们生存环境状况愈来愈差,各种莫名的毛病让人防不胜防,而人一旦生病必须要去医院求医问药。然近年来,随着药价的攀升、手术费的昂贵、治疗的潜规则,让老百姓早已发出“穷人生不起病的”感叹。至于药价、手术费的问题笔者不想多说,就针对这红包的新规定,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先说这规定的前提,凡是索要红包医生直接认定考核不合格。但总人联想到如果不是索要的,呢?医生主动索要红包和贪官主动要钱属于同种性质,让人深恶痛之。但如今有几个傻傻的会主动开口要红包。病者入得院来,自然想早点诊断、早点治疗,何况许多病让人痛不欲生。但大凡入得院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有关联的都得检查一遍不说,然后要观察、要会诊,要进一步检查,反正无论病家怎么急,但医生就是不急,此时你如果识相主动送上红包,态度自然是一百八十度拐弯;再者一朝确诊后,需要手术但总是排不上档期,前几年流行的“红包不到位,开刀等排队”就是最好的见证。以致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共识,病家不给医生送红包,患者的病就始终会“悬”在那里。即使有个别品德高尚的医生拒收红包,病家反而心不踏实、疑虑万千,总是想方设法找门路托熟人,甚至出现哭求医生收下红包的现象。此情此景,难道医生不可以信誓旦旦地说,我什么时候索要过红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