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机段“7.22”职工车辆伤害事故 |W<B;cx1
杨军 Zi6bkC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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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概况 *,|S=Op$
2015年7月22日0时10分至3时40分,上海大机段机械化清筛施工一队按计划在皖赣线际坑口站~黄土坑站进行大修清筛施工。施工结束后,施工列车返回驻地绩溪县站12道停放。7时05分左右,施工队行车工班开始进行调车作业,8时03分,当第7钩计划‘12道-16’作业完毕,机车从12道挂9辆从黄山方向牵出时,调车人员陈克康违反段调车作业停车上下的规定,擅自在11~12道两线间从机后第5辆稳定车上车,因手未抓稳,双脚踩滑踩空,身体摔倒后被车辆轮对碾压轧断左小腿。事发后,施工队立即组织人员于8时21分将伤者就近送至绩溪县中医院进行抢救。 U")\~R1
二、事故原因分析 Lo-sn>sI
1.当事人调车作业过程中违章上车。调车人员陈克康站在11与12道间用灯显指挥机车启动后,在机车牵引9辆车辆12道牵出时,违反《上海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劳动安全“八防”措施》(上大机运检安【2014】98号)第一项‘防止车辆伤害’中:‘调车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停车上下”’制度 ,车未停稳严禁上下车’和段劳动安全高压线“十二条”第二条‘车辆运行时飞上飞下(作业走行除外)’的规定,擅自违章上下车。 KjrSm\c]
2.班组作业安全互控缺失,岗位作业安全失控。调车作业组3人在作业过程中缺少岗位间安全互控,作业时不掌握相互之间的站位情况,人员上下车不执行汇报确认制度,安全意识淡薄,作业随意性强。 -cnw7f&8>
3.施工队对调车作业管理及安全控制缺乏足够的重视,一是劳动安全专项整治及陋习排查活动相关要求落实有偏差,重现场防护和大机施工,轻调车作业的安全检查,以至于调车人员一惯的违章作业行为(视频监控回看发现)未能及时的发现、制止。二是干部现场把关作用未能发挥。施工队每周排班安排队干部对调车作业进行现场检查把关,但在当日把关过程中,把关干部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站桩式”的检查形同虚设,未尽到把关职责,同时在检查把关过程中兼做其它事项,弱化了安全盯控作用。 GcjNg0[`
4.上海大机段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段专业管理部门在调车作业安全管理上偏重防止调车冒进、挤岔、冲撞等行车安全方面控制,对调车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上下车、在调车线路上行走、进档作业的行为规范及人身安全控制方面关注不够,管理上存在不足。干部在日常检查把关中偏重现场施工作业,对施工列车编组调车作业重视程度不足,把关重点在封锁施工过程,对施工后的调车作业、大机保养环节的安全检查把关工作弱化。特别是此次段劳动安全专项整治及陋习排查活动虽然制定了对调车作业的检查重点及要求,但在具体落实中,存在重现场防护及大机施工的检查,轻调车作业的现象,隐患陋习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 \ #'6,*<D
三、事故教训 ?HwpR,e(
这起事故不仅给伤者本人及其家属造成了极大痛苦和伤害,也严重干扰了上海铁路局、上海大机段领导抓安全生产的精力,对各项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7.22”事故的直接和主要原因虽然是当事人严重违章造成的,同时也暴露出了段、施工队、班组的安全管理基础还相当薄弱,从严管理理念弱化,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教训深刻: (h$I]j6/
1.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专项整治没有取得成效。“7.22”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很多干部职工对安全“三点共识”、“三个重中之重”,特别对劳动安全首要地位的认识不够,专项整治停留在形式上,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对一些危及劳动安全严重违章、倾向性“两违”问题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就拿“7.22”事故来看,通过驻地监控视频分析,仅在7月22日当天,3名调车人员就存在行走道心、列车推进不按规定站位等违章情况,说明违章作业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但对于这些长期的倾向性违章作业和严重隐患,从段到施工队各级管理干部,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抓安全的责任感、危机感严重缺失,没有真正落实整治,导致隐患演变为事故。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