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拒绝“啃老”立法还不够 日前,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决定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11月25日《新文化报》) 如今家庭子女啃老族并不在少数,年纪轻轻放着力气和智力不去拼搏奋斗自己的事业,整天就知道卧在父母身边,还像没有丰腴的翅膀鸟一样,依靠父母支助,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就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