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于厂长经理报 WC{C6h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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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如何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扼制“三违”现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第八个安全生产月开始以来,中煤大屯公司以班组为单位组织职工重温《特别约定》,开展人人自查自纠反“三违”活动。笔者注意到在班组学习《特别约定》时呈现出一个可喜的变化,职工对《特别约定》已从不理解到理解、不情愿到情愿、不接受到自觉接受,形成二万职工共同牵手将反“三违”进行到底的良好局面。 @@46&mc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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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访:探究事故原因 J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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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0日到23日,三天大屯公司连续发生三起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的恶性事故。让大屯公司上下感到震惊,随即公司组织1100多个班组二万多名职工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深刻反思事故的原因。原因之一:思想认识错位。“不违章就没法干”、“违章是必然的,不违章是偶然的”等错误观念如毒瘤般在一些职工头脑中根深蒂固。原因之二:管理粗放制度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一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事故之后往往感慨想不到能出事,想不到实际上暴露出管理上不到位、措施上不完善、制度上有缺失。原因之三:处罚不力纵容“三违”。 一些干部为了要面子保位子不丢票子,对“三违”人员采取内部消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职工违章受伤后非但无过反成为照顾对象。原因之四:基层干部霸气扼制了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少数区队干部个人说了算,听不见职工的意见,导致现场违章无人出面制止。原因之五:责任心错失。工作马虎、凑合,甚至凭经验、凭感觉,习惯性违章。针对以上五点,公司连续召开数十个会议,听取一线班组职工的意见,制定措施从根本上扼制“三违”现象。 Gy"y<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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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约定:重拳治“三违” -z=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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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大屯公司在治理“三违”方面采取了诸如罚款、过三关、算七笔帐、上曝光台等手段,但“三违”现象仍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没有真正戳到痛处,甚至有的职工好了伤巴忘了痛。经过讨论、研究、协商,一份《关于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特别约定》正式出笼,主要内容包括单位职责、员工职责、对违章行为的处罚、有关规定的奖励、发生争议的界定和仲裁等七个部分组成。其中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一次给予记过处分,并停工培训3个月以上,两次则解除劳动合同;对因违章作业造成井下死亡事故或地面重伤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章指挥人员,一次给予撤职处分,两次则解除劳动合同,对违章指挥造成井下伤亡或地面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尤其在合同期限内,严重违章累计计算。也就是说在合同期限内只要有两次严重违章或违章指挥,就要被解除劳动合同。一石激起千重浪。四个解除劳动合同,从区队干部到班组职工一时难以接受,认为处罚太重,甚至有人搬出《劳动合同法》,但《特别约定》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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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约定:将反“三违”进行到底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