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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3

公开检讨岂能替代问责惩戒

公开检讨岂能替代问责惩戒 s,\@T5J'  
“今年第一季度工业园区7个项目未按时开(复)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我们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思想重视不够,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心存侥幸;工作主动性差,积极性不高,缺乏危机意识……”记者5月21日获悉,由于所负责的重点项目推进不力,濮阳市7名处级干部近日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检讨。(5月22日新华网) PGay1|0  
有权就有责,工作不力就得有问责,就得有惩戒,这是为官从政的制度要求。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共产党的干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和希望,理应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贡献智慧与力量;理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k9a|']Lh5.  
可惜,在有些地方官员眼里,他们把当官与享乐联系在一起;把当官与光宗耀祖联系在一起;把当官与谋取自己和小集团利益联系在一起。于是,他们对自己无利的事,总是三心二意;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总是尽心尽力。事实上,尽管干部有党纪条例这个“红线”做惩戒、来问责,但谁来裁定?谁来执行?还是由干部自己说了算,犯了错、误了事,甚至是决策失误,这些都没能影响干部个人的晋级和升迁。即便群众意见多了,影响大了,也只是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发表一下公开检讨书,平息一下暂时的事端,安慰一下群众的情绪。 #nNhR2{  
难道公开检讨就能替代干部问责惩戒吗?我看这是拿着报纸烧纸钱——实在是糊弄鬼呢!公开检讨看似比较郑重其事,但仔细想想,这只是干部遮人耳目的噱头。公开检讨过后,犯错的干部不但是毫发无损,而且还落个勇于承认错误的“好名声”。至于工作不力所造成的损失,造成的影响就另当别论了,这样能达到“洗洗澡、出出汗、红红脸、治治病”吗?显然不能。 (VpM)dw  
由此可见,干部犯错仅有在媒体上公开检讨还不够,还必须将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各个解剖,谁的过、谁的错就是谁的责,这都要有个明显账,而不能大家马大家骑,含糊其辞、闪烁其词。只有干部犯错问责惩戒到位了,才能真正起到警醒作用,才能杜绝下不为例,从而真正起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之功效。 7ZdVM#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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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 2 条评论
爱好作为 2015-05-24 08:43 Says:
老师所言极是。
笑看今朝 2015-05-23 21:40 Says:
有时候,我也在想,公开检讨,至少还能看到领导干部的认识。当然,该如何追究,还是要落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