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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对“为老不尊”者不能姑息迁就

对“为老不尊”者不能姑息迁就 H__evMPH  
昨天中午12点,805路公交车从武昌前往汉口,当车辆行至徐东村时,一名爹爹将坐在老弱病残孕“爱心座位”上的女子拉了起来,并向前狠狠地推了出去。被爹爹强行拉起的姑娘显得很是害怕,在徐东一路匆匆下车。但这并没有让爹爹平息火气,他一直在车上怒骂,直到在解放公园站下车,整个过程超过15分钟。事发时,车上虽然老弱病残孕专座坐满了人,但是车辆后部有很多空座,爹爹却不顾危险地将女孩推出。(6月17日《武汉晚报》) -_umtWx]:  
近年来,在公交车上老人与年轻人之间因让座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确实不少,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趋势。这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而且还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的生命安全。 F@$.PXX  
在公交车上设置老弱病残孕妇爱心座椅,本是从道德层面上的倡导,而不是法律上的强行规定。作为乘客不论你是老弱病残孕妇,还是体格健壮的年轻人,都应当享有先来后到的座位权。也就是说,给老弱病残孕妇让座是个人道德问题,而不是任何条规可干预的问题。老人上车动不动就用粗暴手段争抢座位,对年轻人暴粗口,甚至造成对他人在身体上的伤害,这不仅是个人道德品质卑劣,更是触犯了国家法律。对于这样的老人社会要予以谴责,法律要予以追究,绝不能对其姑息迁就。 Yy\X;a+(u  
首先像这样既有精力又有力气与年轻人抢座位,而且还殴打年轻人的老人,证明身体很强壮吗!我们凭什么还要给其让座呢?再说,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人在区分上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而不能单纯地以年龄搞“一刀切”。 uL@=m0/N>  
其次,对于缺乏克制力,目无法纪,且倚老卖老的老人犯事不能姑息迁就。可以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个性有脾气,但作为成人在发脾气的时候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及所在的场合。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如果每个老人有事没事都在公交车上“撒野”,那么这社会环境还能稳定和谐吗? pS?e hI<`A  
此外,对为老不尊者,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该赔偿的要赔偿,该定罪的要定罪,不能让倚老卖老、脾气火爆肆意妄为。一些为老不尊者片面地认为,自己年龄大、身体差,有粗暴的言行举动,年轻人不敢碰、违法乱纪公安也会网开一面,闹很了顶多弄个批评教育。 [ + B#I  
我想,正是在这样倚老卖老的心态下,才出现了“公交车上扇孩子耳光”、“堵在公交车前一个多小时不让走”、“强行拉女孩抢座位”等,接二连三的为老不尊丑闻。 mEzNhu>  
时下,人们总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到底是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了”。可我则认为,不管你是哪一种现象,在我国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环境里,不论你是什么样的人,也不论你年龄是大,还是小,都得在法律框架内为人处世。不论是谁超越了法律界限,都不能姑息迁就,这是底线,更是警戒线,任何人都不可逾越。 ^~Tp[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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