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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6

门卫岂可乱收“开门费”

门卫岂可乱收“开门费” if%Vws +  
“大院晚上24点关门,从0点至2点开门者,需先交2元开门费,凌晨2点以后交5元……”在成都许多老小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通常在晚上24点至清晨6点之间,业主回家时门卫会收取1~2元的“开门费”。9月20日,有网友报料位于成都市林荫街9号2栋小区,半夜收取的开门费高达5元,这引发了不少争议。有市民认为老小区半夜收取一定开门费是合理的,毕竟门卫很辛苦,不过5元价格过高;同时,也有不少市民表示质疑,门卫收取开门费合理吗?(9月25日《成都商报》) =hSP4?YXS  
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就应当享受相应的服务,同时也包括业主夜间回家开门。不错,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住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同时,对夜间小区大门加强警备,给小区加道门锁本也无可厚非。 5u^w6GPRQ  
然,令人感到百思不解的是,为什么业主夜间回家还要额外收取“开门费”?如果要说这“开门费”就是给门卫的辛苦费,同样也是站不住脚的。你说门卫工资低,收取业主“开门费”是一种变相补贴。可我认为,这也应该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事,与业主没半毛钱关系。 Ko)z(B6/  
因为不论是门卫保安,还是物业公司其他工作人员,他们都是受物业公司所雇佣。要想增加工资,那也得与其所在的物业公司商谈,而不应该在夜间拦门设卡,让业主付钱走人。这样既不合理,更不合法。说句不好听的是,这与拦路打家劫舍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iaEF\3=  
不可否认,有人对小区夜间收取“开门费”也抱有理解的态度,认为适当给点辛苦费也没什么。可如果要从严格意义上讲,那也是站在仁慈和道义上的考量,是业主对门卫收入低抱以同情的慈善行为。但是,道义和法律本来就是两码事。 "vn`l:/Z  
作为小区门卫,你们决不能因为收取“开门费”有了道义上的同情和谅解,就以为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笔者认为,小区门卫夜间给业主开门是职责所在。作为物业公司员工,只有无条件履行工作职责的份,没有讨价还价的理由。如果业主真要与物业公司上纲上线,将门卫夜间乱收“开门费”的事件上升到法律层面,当事物业公司和门卫在官司面前必败无疑。 d HC4WI  
由此,笔者认为,小区门卫还是赶紧终止自己的错误行为吧,如果要想提高物业管理费,或是增加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等,还是应当通过正当的途径,与业主委员会平等协商,千万不要玩火自焚,把自己逼到走投无路。 s5Ly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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