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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8

游客抓海鸥拍照被罚也是一堂普法课

游客抓海鸥拍照被罚也是一堂普法课 -8z&1  
11月16日上午9时许,来自浙江台州65岁的徐某某在昆明海埂大坝给海鸥喂食的过程中,趁机抓住一只海鸥,用来与自己和女儿合影,没想到照片还没拍完,就被海埂大坝滇维保安公司的巡逻队员发现并制止。幸好海鸥没什么大碍,脱离束缚后便展翅离开了。经民警初步调查,徐某某涉嫌非法猎捕国家三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海鸥,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因情节较轻,按照红嘴鸥价值的一倍计算,对其罚款625元。(11月17日澎湃新闻网) >E~ "}+k  
外出游玩摆拍是人的天性,但,不论是取景,还是与动植物合影,都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的框架内进行。否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R82#0@5  
徐某在昆明海埂大坝给海鸥喂食的过程中,趁机抓住一只海鸥,用来与自己和女儿合影,没想到照片和没拍完就被抓个正着,并对其罚款625元。 JgeR _ :  
有人说,徐某实在是太冤了。羊肉还没吃着,却弄得一身腥。而在我看来,徐某被罚625元,非但不冤,反而还是一堂普法课。这不仅对自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同时对其他游客也是一个很好的警示。海鸥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恶意伤害海鸥的行为是可以对责任人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的。 v+M9A-  
可能徐某在抓海鸥拍照时,对其中的利害关系还不知情。不过,这次幸好有海埂大坝滇维保安公司的巡逻队员发现并制止,没有造成海鸥多大伤害。属于情节较轻违规行为,所以按照红嘴鸥价值的一倍计算,对其罚款625元。可以说,这些年在海埂大坝上虐鸥事件也是屡禁不止,屡禁不绝。究其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海埂大坝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上失之于宽。当游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或是抓捕时,向来都是以劝阻为主,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格处罚。 kv~E D  
另一方面是,游客对野生动物保护规定可能也不太清楚。总以为逗一逗野生动物问题也不大。殊不知,即便你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这些野生动物也会受惊扰,甚至还可能殃及生命。 d -tMEQ/  
而更为重要的是,有些游客在作弄野生动物时,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或是相应处罚。那么他们就更加放纵自己的行为,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虐待野生动物。比如:2013年12月2日,同样在海埂大坝,两名年轻女子用身体做掩护,将抓到的海鸥装入纸袋带离;2014年12月16日,在草海大坝,一名戴墨镜的男子在抓海鸥的过程中,导致海鸥翅膀折断。由此,笔者认为,游客抓海鸥拍照被罚也是一堂普法课。 ~{D4m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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